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关于下达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南沙区)项目计划的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下达72家企业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南沙区)项目计划(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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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下达72家企业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南沙区)项目计划(附件)。
用款单位应当遵照《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对项目申报、执行、验收、资金使用等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核查,应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申报人、用款单位和个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缴回(追回)专项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南沙区)项目计划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6年1月23日
原文链接
南沙开发区商务局关于下达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南沙区)项目计划的通知
http://www.gzns.gov.cn/gznssw/gkmlpt/content/10/10660/post_10660100.html#16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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