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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

 

 

 

 

 

1、非竞争性立项,后续可以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专项建设资金200万。


2、企业申请政府项目时可获得评审加分。


3、企业IPO上市时获得政策性加分。


4、认定成功两年后,可申请国家级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5、企业申请上市、招投标时有加分。

 

除此以外,每个地区对首次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还会有额外的一次性资金奖励或配套支持。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应按照“省通知”要求编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承诺书(附件3-5)等纸质、电子材料,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可向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变更申请有关要求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如有涉及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应按照“省通知”要求提供企业变更证明材料(附件7),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企业认真学习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做好审核推荐等工作,并对企业申报、变更材料进行初审(如有必要,可实地核查)。

 

四、资料报送时间要求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3年8月15日前将区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详见附件6)、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变更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需含企业公章)报送我局(综合与政策法规处)。

 

 

 

 

 

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稳定的合作渠道,创新成果显著,敉识产权管理水平较高,拥有自主敉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能将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三)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制造业及其他行业(其他行业主要指:与制造业发展相关的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制造业及其他行业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建筑业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


(六)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制造业及其他行业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建筑业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1000万元;


(七)具有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建筑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企业工程结算收入比重不低于0.5%;制造业及其他行业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的最低标准分段计算,并运用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1.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含)以下部分比重不低于3%,


2.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至100亿元(含)部分比重不低于2%,


3.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部分比重不低于1.5%;


(八)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由于企业技术或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环境安全事故的。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2015〕95号)。未列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3、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107-1表、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5、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成立文件、纳税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新产品目录、设备原值清单(列明记账日期、记账凭证号、发票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固定资产登记号、设备金额等信息)、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为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行业专业认证的人员,列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入职或聘用时间等信息)、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具备中专或中技学历以上,列明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入职时间等信息)、本行业专业认证(信息服务业、建筑业)、营业网点(物流业)、新业态销售模式(流通业)、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近三年省部级科研立项(建筑业)、开发设计机构清单、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列表、受理专利、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版权、省级及以上新工法(建筑业)、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科技奖励、近五年国家建筑行业奖(建筑业)、获奖奖项等方面的内容。

 

 

 

 

 

 

 

 

 

 

 

 

 

 

 

 

 

 

 

 

 

 

 

       湾企服科技创新平台创立于2015年,"湾企服"寓意为大湾区企业服务,以科技创新服务为本,全力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一站式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总部位于广州市科学城总部经济区,专业为企业提供政府资助辅导与咨询、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认证服务、工商财税审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累计为超过2000家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湾企服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包括资深项目专家、财务专家、认证辅导师等,全部拥有5年以上项目申报管理经验,擅长工信、科技、发改、商务等部门项目申报;成功为500家以上企业提供申报服务,累计获得政府补贴资金超过2亿元。

       

       湾企服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专业诚信、卓越服务、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服务于广大客户, 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己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快速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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