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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现有关事项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包括高端工业母机、高端电子专用装备与先进信息通信装备、高端仪器仪表、先进电力装备、大型成套矿山和冶金装备、大型成套油气和化工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航天装备、高端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先进安全应急装备15个领域。

  二、申报流程

  (一)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征集范围和《目录》修订原则(见附件1)要求,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修订建议。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修订建议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修订原则,严格把关审核,遴选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概念内涵、属性特征的装备,汇总后反馈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三、有关要求

  (一)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征集范围和《目录》修订原则(见附件1)要求,提出《目录》修订建议,于4月10日前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修订建议(见附件2)及修订意见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3138室),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和修订建议,以及完整填报材料的盖章扫描件)请发至电子邮箱xxcyc@gxj.sz.gov.cn。

  (二)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1.《目录》修订原则

                     2.《目录》修订建议

                     3.《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

  (联系人:谢少东,电话:88102095)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701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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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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