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智能工厂梯度建设,推动我市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现将《深圳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智能工厂梯度建设,推动我市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现将《深圳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7日
深圳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智能工厂通过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推动生产设备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开展业务模式和企业形态创新,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及效率、效益全面提升。智能工厂作为实现智能制造的主要载体,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主阵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培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部署,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提质降本增效和价值创造重塑为目标,以场景化推进为抓手,通过部门联动、市区协同,支持我市制造业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和转型需求,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力争通过五到十年持续培育,推动我市基础级智能工厂大面积普及,规模化建设一批具有区域、行业领先水平的先进级智能工厂,择优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卓越级智能工厂,探索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航级智能工厂,带动我市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变革创新。
二、构建梯度培育体系
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等文件要求,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我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基础级和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应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卓越级智能工厂应达到三级及以上,领航级智能工厂应达到四级及以上。
(一)普及推广基础级智能工厂。引导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参考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开展建设,围绕智能制造典型场景部署必要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辖区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现场抽查和公示。
(二)规模建设先进级智能工厂。鼓励我市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广泛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深圳市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基础级智能工厂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核实被推荐企业申报书中的经济指标、企业资质、智能工厂建设成效、智能工厂与场景建设情况等信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深圳市先进级智能工厂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和公示。
(三)择优打造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我市先进级智能工厂深化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并开展智能化升级探索,面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与分析应用、制造装备智能管控、生产过程在线优化,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供应链全环节的综合优化,推动多场景系统级智能化应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卓越级智能工厂推荐名额要求,结合企业申报意愿,优先推荐当年深圳市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中评分靠前、或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且评价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先进级智能工厂,核实被推荐企业申报书中的经济指标、企业资质、智能工厂建设成效、智能工厂与场景建设情况等信息。
(四)探索培育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进我市卓越级智能工厂在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基础上,重点聚焦智能化变革,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与制造全过程的深度融合,实现装备、工艺、软件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突破,基于全流程全环节数据深度分析应用推动研发范式、生产方式、服务体系和组织架构等创新,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带动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领航级智能工厂推荐名额要求,结合企业申报意愿,优先推荐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且评价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的卓越级智能工厂,核实被推荐企业申报书中的经济指标、企业资质、智能工厂建设成效、智能工厂与场景建设情况等信息。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推广智能制造标准,建设分级分类体系。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等标准的宣贯推广,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用好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线上自评估,指导企业实施智能制造贯标、对标、达标工作。对企业智能制造成熟度“建档立卡”,分类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培育。
(二)引育高质量服务商,提供优质解决方案。鼓励我市装备企业、工业软件企业、工业互联网运营商和行业龙头企业转型,通过市场化机制引进市外优秀供应商落户深圳,进而打造一批专业性强、行业特色明显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后续为我市智能制造企业提供精准细致、契合行业特性和企业实际的解决方案。
(三)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开展系统集成服务。充分发挥我市国家级智能工厂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其开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打造智能制造典型示范案例,在行业上下游企业试验验证并复制推广。鼓励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与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强供需对接、联合创新,推进生产工艺、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工业互联网的系统集成和深度融合,开发面向典型场景和细分行业的解决方案,引导提供专业化、高水平、一站式的集成服务。
(四)推动企业“数智”转型,打造新技术新业态。推动我市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核心技术突破、应用赋能创新、产业生态营造等方面持续优化升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智能工厂建设带动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应用突破,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我市智能工厂的梯度培育、模式推广和宣传引导。
(二)加强政策引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政策支持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出台政策,对获评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国家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予以奖励,强化我市智能制造标杆引领作用。
(三)加强政策宣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举办政策宣贯会,提升社会共识,增强企业数智化转型内生动力,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智能工厂,推进我市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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