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和广州市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湾企服政策指引:根据有关安排,广州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以下简称广州联合基金),同时与广东省科技厅合作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建设。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安排,广州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以下简称广州联合基金),同时与广东省科技厅合作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以下简称广东联合基金)建设。为做好2027年度广州联合基金和广州市参与的广东联合基金指南建议编制工作,现开展指南建议的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州联合基金和广州市参与的广东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面向广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性产业重大科学问题,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突出广州地区优势与特色,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各有关科技部门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2),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一级申请代码(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4002/gjzrkxjjsqdm2026.html)。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省市的名称,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广州市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征集要求
(一)本次指南建议按照重点支持项目进行征集,资助强度为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为4年。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领域:
1. 广州联合基金征集领域: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重点围绕:新材料、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与机器人、生物制造、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建筑、时尚消费品;脑机接口、工业软件、游戏电竞、智能眼镜、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科学仪器等领域。
2.广州市参与的广东联合基金征集领域: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
(三)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注重人才梯度培养,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同时,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指南建议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不支持个人单独提交;不推荐有在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的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3项项目的经历,或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或国家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
(五)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
1.推荐单位的基本要求:推荐单位应是广州市区域内且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的依托单位(不含依托单位所属的广州市以外的单位),并在2024—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获批立项。非企业的依托单位应与广州市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合作提出指南建议,并且与广州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性产业发展需求密切相关。
2. 基本推荐数量:广州联合基金和广州市参与的广东联合基金推荐数量合并计算,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提交1项指南建议。
3. 增加推荐数量:
(1)2025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提交1项指南建议(不含海外优青项目),此类增加上限为10项。
(2)牵头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每建有1家可增加提交1项。
(3)广东省实验室可增加提交1项。
4.推荐单位的推荐数量按上述标准确定,同一推荐单位同一领域提交的建议不超过5项。
5.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存在依托申报关系的非直属单位,如在广州市区域内注册且在2024—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获批立项,可以单独提交指南建议,但仍需通过其所在依托单位推荐提交,提交数量按照上述标准单独确定,不重复计入其所在依托单位的可提交数量。
三、指南征集方式及时间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通过“广州科技GI”(网址:https://gzsti.gzsi.gov.cn/)进行填报,“广州科技GI”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00至2026年5月25日18:00。操作指引见“广州科技GI”(网址:https://gzsti.gzsi.gov.cn/pms/index.html#/newsDetail?id=e2bdccb6-4104-6055-8667-f288f44c907e)。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指南建议不得与广东省科技厅组织开展的2027年度广东联合基金指南建议重复或雷同,否则将不予采纳。
(二)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指南建议人相关信息以及合作单位情况,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推荐单位不得超限项推荐,如超限项推荐,则按推荐单位在系统提交的时间先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指南建议。
咨询电话:020-83124092、83124089。
“广州科技GI”技术支持电话:020-83124114。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表.docx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9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和广州市参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
https://www.gz.gov.cn/xw/tzgg/content/post_107947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