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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67号)要求,为做好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以下简称《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相关要求。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开展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珠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参考《场景指引》开展建设并满足《要素条件》相关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企业,核心产品具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深度应用,探索未来制造模式和新一代智能制造系统架构,加速创新范式、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变革。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制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请各区对辖区内申报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的项目,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8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1份(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智能工厂简介视频(光盘1份)报送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625室)。

 

  (三)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要求时长不超过8分钟;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版)

  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4.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

  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王依桐,电话:2138270)

 

 

原文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https://www.zhuhai.gov.cn/gxj/gkmlpt/content/3/3927/post_3927243.html

 

 

 

 

2026年7月24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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