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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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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企服政策指引: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现联合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广州老字号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广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现联合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已有广州老字号复核

  2025年3月1日前经相关程序认定的广州老字号须按照《办法》规定参加复核。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广州老字号名录(附件1)内单位填写《“广州老字号”申报书》(附件2),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经逐一核查后,分门别类出具“通过”“附条件通过”“不通过”复核建议。

  (一)核定基本情况。对照广州老字号名录,逐一核定主体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同时根据申报单位填报的单位性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等信息对代表性注册商标和相关商标信息进行逐项确认。对情况发生变化后已不符合广州老字号条件的企业,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二)审核经营情况。根据申报单位填报的近年经营情况,对经营状况不佳、业绩大幅下滑,或商事登记信息未登记为“企业”性质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及时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对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出现亏损,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已不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三)核查企业依法合规情况。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政府信息,以及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信息,对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出具“附条件通过”复核建议,并按照《办法》规定,及时采取约谈整改等相应管理措施;对发生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重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形已不符合广州老字号条件的,出具“不通过”复核建议。

  二、组织新一批广州老字号申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

  (一)组织企业申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广州老字号”申报书》,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二)择优审核推荐。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深入挖掘遴选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市商务局推荐,原则上《“广州老字号”申报书》中《“广州老字号”评价指标自评表》自评分数低于60分的企业不予推荐。

  三、复核及申报要求

  请2025年3月1日前经相关程序认定的广州老字号及有意愿新认定为广州老字号的企业,于4月30日前向所属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伍份、电子文件,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已获评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只需提交其中的《广州老字号》申报表,暂不需提供其他申报材料。逾期未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不列入本轮广州老字号评定名录。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3日前将正式的老字号复核意见及新认定推荐函、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肆份)报送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与属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文物、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解读。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企业、群众等有关方面诉求。

  (三)严格把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广州老字号申报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和企业推荐工作。推荐的企业名单应征求统战、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申报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把关。对于提交虚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参评下一批广州老字号。

  (四)强化服务。广州老字号申报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市商务局及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建议企业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专此通知。

  附件:1.广州老字号名录

  2.“广州老字号”申报书

  3.区商务主管部门复核及推荐名单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1-3.doc

  4.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络方式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附件4

 

广州市各区商务部门联络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越秀区商务局

冼文姬

37618055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钟浩斌

84429523

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向星蓉

81516325

天河区商务局

陈  玲

38622697

白云区科工商信局

陈碧瑜

80736064

黄埔区商务局

刘  艺

82111493

花都区金融工作局

吕有来

86881290

番禺区科工商信局

廖敏涵

34623058

南沙区商务局

奚舒阳

84988977

从化区商务局

邱靖慧

62161955

增城区科工商信局

吴明秋

82731393

 

 

 

原文链接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w.gz.gov.cn/xxgk/tzgg/tz/content/post_10211765.html?sessionid=87139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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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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