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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企服政策指引:为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我局起草了《增城区工业经济安商稳企二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增城区奖励政策(2024年12月31日):

█ 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50万元。

█ 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

 

 

增城区工业经济安商稳企二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工业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2〕4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45号)等文件要求,为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结合增城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企业提质增效


(一)培育企业升规发展。加强对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和新竣工项目投产入统,激励工业企业加快成长。
1.对当年投产并实现月度新增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对首次实现“小升规”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二)鼓励企业规模提升。鼓励工业企业提高生产目标、积极承接订单,充分释放产能。
1.对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连续两年产值超过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保持正增长且平均增速达到10%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滚动奖励。
3.鼓励采取委托区外企业或区内小微企业加工等方式实现规模提升,对当年实现月度新增或保持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当年委托加工产生的产值折算成工业增加值的2%给予奖励。(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三)助推小微企业成长。持续加大对列入小微企业培育库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纾困帮扶力度,助推小微企业平稳发展。
1.对向小微企业提供订单支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双方实际交易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2.小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按当年新增营业收入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3.小微企业搬迁或新注册进入增城辖区村社带动乡村发展,按当年新增营业收入的2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四)鼓励供应链高效联通。支持大宗商品供应链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使生产、分配、流通各环节衔接更加畅通。对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关联主体之间自愿建立产品购销、调拨关系,且实现年交易额超过300亿元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生产企业,按不超过当年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二、鼓励企业技术升级


(五)梯度培育专精特新。鼓励工业企业深耕细分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同时,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六)引导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工业企业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对规模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的,按企业当年购买工业软件投资额的20%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七)鼓励企业绿色转型。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实施绿色清洁生产、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减污降碳的宣传和指引。首次实施清洁生产并通过市级审核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补贴;通过市级简易流程清洁生产审核的,给予2万元补贴。(区科工商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三、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八)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加强线上线下用工招聘服务,支持工业企业扩岗稳产,缓解企业用工难问题。对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新招录生产一线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1500元/人一次性招用工补贴,单个企业当年累计最多补贴200人。(区人社局负责)


(九)加大企业融资支持。鼓励区属融资担保公司继续做好配套支持,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获贷能力;同时减低工业企业融资成本,对规模以上且保持正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按最高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十)服务员工子女入学。切实做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扶持和鼓励对区内做出较大贡献的重点工业企业,做好其来穗管理、技术人才及重要员工随迁子女的入学服务工作,统筹安排就近入读公办学校。(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区教育局,各镇街负责)


(十一)支持人才引领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高管人才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对当年产值超过5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5个名额的高级管理人员当年个人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十二)推动产品供需对接。编制一批优质工业和消费产品名录,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帮助其进入区内工业、商业、房地产、工程建设、旅游等主要产业链供应链,满足区内产业链供应链延链补链和稳定发展需要。(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十三)提供优质产业用房。按照各产业专业化生产需求,加快推进标准厂房规划建设;发挥区属国企作用,搭建产业园区建设运营综合平台,以“准成本”模式供应工业空间,为工业企业提供拎包入驻和全链条创新创业服务,并纳入政府性产业用房进行管理,制定租期租金参考价格体系和管理办法。(区国资局负责)加强对工业厂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区住建局,各镇街负责)


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十四)领导挂点联系服务。由区领导担任年产值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的服务专员,属地镇街领导担任其他年产值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的服务专员,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区科工商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园区发展局、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增城供电局,各镇街负责)


(十五)常态解决企业诉求。依托粤商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建立“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及时受理企业咨询和诉求,保障企业诉求事项实时流转,形成快速反应、处置、反馈、评估的运行机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回音。(区政数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发改局、开发区企业服务局等各涉企部门,各镇街负责)


(十六)健全运行调度机制。发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平台”作用,鼓励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数据采集,通过建立健全工业企业数据资源库,加强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按规定要求完成月度数据采集任务的工业企业信息员,按150元/家次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对辖区内小微工业企业信息员给予补助。(区科工商信局,各镇街负责)


(十七)鼓励项目加快建设。对在投资监管协议约定建设期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备案证为准)的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按5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统计员突出贡献奖励。(区科工商信局、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各镇街负责)


(十八)定制业务专属服务。将“小升规”培育库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上规模发展工业企业”名单,名单内企业在办理各项业务,及其高管在办理个人业务时,可享受专属通道服务。全区各涉企部门均应为“上规模发展工业企业”提供定制化的专属服务。(区政数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各镇街负责)


(十九)制定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法应当(可以)不予处罚、应当(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联系实际量身定制本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结合行政许可等“一站式服务”实际,定制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进工作中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联动、协调统筹,细化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负责)


五、附则


(二十)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仍需兑现的支持政策将延续执行完毕。单个企业获得本办法奖励合计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产值的1.2%。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措施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区内其他优惠政策或投资协议内容重复或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或个人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增城区工业经济安商稳企二十条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zc.gov.cn/jg/qzfbm/qkjgyswhxxhj/tzgg/content/post_8470713.html

 

 

 

 

 

 

 

 

 

 

申报条件          ​​​​常见问题          ​​​​​​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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